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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 信息管理制度

 北京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

信息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构相关信息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尽最大努力做好信息的管理工作,结合中心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保守机构秘密,维护机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构秘密是关系到机构的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技术秘密、商业机密、患者信息、患者照片等和其它机密。


第三条 机构所有员工都有保守机构秘密的义务。接触到机构商业秘密的中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项目人员、后勤人员等对保守机构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机构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机构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机构秘密事项主要包括:


1、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机构带来工作便宜、具有实用性并且机构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项目手册、项目运营方法、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软件后台开发数据等。


2、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捐赠人名单、受赠人名单、筹款方案、供应商名单、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3、其它秘密:

① 机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 机构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③ 机构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④ 机构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⑤ 机构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⑥ 机构职员人事档案,工资。

⑦ 其他经机构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4、患者信息秘密:

以保证患者信息安全,促进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为目标。

①计算机网络系统指为医疗、教育和科研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其目的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保密主要分为内部网和因特网(internet)二大区域。

②所有计算机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已有的安全操作规范。

③连入网络的各部门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泄露本机构机密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良信息。

④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须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a 可向因特网公开的; b 可向机构内部公开的;

c 可向部门公开的; d 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⑤ 患者信息只允许放在机构内部网上,不得把患者信息放在因特网上。

⑥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泄漏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信息和医嘱信息、用药信息、健康信息、医疗花费等。

⑦ 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代码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患者信息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锁定计算机。


第七条 机构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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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