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
项目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构员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本制度。
1、项目必须有专人负责项目的执行。项目执行人由理事长根据项目情况统一综合考虑,项目执行人人选。
2、项目执行人将对该项目的全部执行负责。
3、项目执行人必须严格按照设定项目的宗旨和条款审核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项目执行人在收到项目审批表后3-5个工作内进行审批,单据不齐全的需在2-3个工作日内,通知或与申请人沟通,补齐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整理归档。
5、审验合格的申请表需加盖项目执行人的审验合格专用章,并提交理事长再审。再审合格后,由项目执行人再次核对收款人的银行信息后,提交全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和打款申请单给财务打款。
6、个别紧急项目,项目执行人必须在收到全套申请表后1-2工作日提交财务打款,财务人员必须要在收到打款申请表后,1-2个工作日打款完毕。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拖延打款时间,将患者的生命视为第一特事、要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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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